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(流动)政策规定,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、调档、审核,现将拟调动(流动)人员公示如下:
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毕业院校及专业 | 学历 及学位 |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|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、时间及方式 | 原工作单位 |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|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| 拟调入单位 |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| 备注 |
陆晓莉 | 女 | 1976年12月 | 宁波大学/历史教育专业 | 本科/硕士 | 教授/2015年12月 | 宁波市李惠利中学/1999年8月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|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| 专技四级 | 2015年12月 |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| 专技四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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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从11月13日起至11月19日止。受理时间为: 上午9时至12时,下午2时至5时。
2.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,请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和人事处反映。联系电话: 、88126410,联系人: 关老师、孟老师。
3.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,真实准确,内容具体。
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
2020年11月12日